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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吴江伟业燕兴物业公司

2024-2-14 14:19:4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迎春丽家伟业燕兴物业公司已经二审连续败诉,仍然不依法撤离和与新物业和业委会交接,已经是违法行为!
经区住建局牵头原定于2018年11月26日,由住建局领导主持,原燕兴物业代表、业委会代表和新物业代表共同在迎春丽家物业服务办公室进行交接工作,期间原物业40余名保安及保洁到会场讨要薪资干扰阻挠交接工作,可笑的是这40名号称原物业服务人员大部分从没有在迎春丽家服务过,首先丽家总共10幢楼,两个大门,根本用不着40名保安及保洁服务;其次,燕兴服务期间,基本看见的是一栋楼也就一个保洁打扫,这个算数题就不在这里明算了,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26日交接失败后,物业办公室大门紧锁,小区大门大开,新物业仍无法入驻。今天是28号,附两张小区卫生现状图片。原物业并没有真正履行交接期间的职责,后期还想追要交接期间的物业费,简直就是笑话。希望小区环境越来越好!远离垃圾,远离投诉,重回茂林绿地!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对伟业燕兴不撤离迎春丽家小区,和在交接期间没有维持小区服务的行为,区住建局已进行立案调查,已约见三方代表,目前三方代表正在补充相关资料。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政府及住建局,公检法领导: 1.吴江住建局回复的“责令江西燕兴物业公司按期撤离迎春乐家小区”这个条文,请问是何时发出的?是口头说说的还是有正式公文?收件人是谁?是小范围的保密还是大范围的公示?我们业主没有看到过,还请住建局领导明示。 2.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行政和司法独立,行政不能干预司法,司法不能代替行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物业企业拒绝移交资料的,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应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为何吴江住建局对此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是懒政还是有何“难言之隐”?为何三言两语把责任全部推给司法知,而置住建部门的直接管理责任于何地? 3.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有的口头上表态坚定不移的反腐,背地里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不追究,不报告”,你们回复百姓的问题能否请比较有水平的领导回复,这样的不走心的回复,实在难以服众,给人的感觉住建局和燕兴物业穿一条裤子。(不要说我诽谤,我也没有证据,但是“人民的名义”,党的反腐作品,已经给贪官,庸官下了形象的定义,你这样的回复自己想想是否和他们很像?) 4.燕兴物业堵在乐家小区的门口,但同时也涂在某些不作为的人的脸上,你越不作为,就涂得越久。
除了复制能不能为人民干点实事。

2018-11-28 1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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