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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里拆违标准的咨询

2024-2-14 11:06: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咨询关于村里民宅拆违的标准。目前各村都在民宅拆违,是否每个村的标准是不一样,甚至于每个小组也是不一样的。就关于浒西村的民宅拆违标准想咨询下。1.浒西村的民宅拆违是否有红头文件的标准,如有请公示,如没有请说明各位领导是怎么制定的。2.浒西村是不是一下没有组的民宅拆违标准也不一样,看见几个小组之间的拆违程度也不同。请公示标准文件。3.关于浒西村唐家6组的拆违又是什么标准?是不是只要是黑纱搭起来的停车的就不用拆;或者是尼龙搭起的用于养花的也不用拆;再或者村里工作人员(徐姓)的家里及其他亲戚家也可以不用拆或者少拆?4.此外如果户口也不在本村的是否也可以拥有宅基地的名额面积?请相关部门、村里给予拆违的具体标准,予以核实。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暗香浮动1120”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122号),常熟市于5月启动拆除违建工作。碧溪新区专班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五个一律”的消除隐患拆违标准:1、建新未拆旧的一律拆除;2、宅基地审批面积范围外的所有未经审批或超出标准使用期限的建筑物一律拆除;3、宅基地审批面积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暂缓处理,但存在较大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4、附房按批准面积暂时保留,建房期间暂缓拆除的过渡用房,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一律拆除;5、有重大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或群众反响强烈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请知悉。如对政策有不理解,欢迎至新区建管所咨询定性。感谢您的关注。
“暗香浮动112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碧溪新区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122号),常熟市于5月启动拆除违建工作。碧溪新区专班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五个一律”的消除隐患拆违标准:1、建新未拆旧的一律拆除;2、宅基地审批面积范围外的所有未经审批或超出标准使用期限的建筑物一律拆除;3、宅基地审批面积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暂缓处理,但存在较大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的,一律拆除;4、附房按批准面积暂时保留,建房期间暂缓拆除的过渡用房,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一律拆除;5、有重大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或群众反响强烈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请知悉。如对政策有不理解,欢迎至新区建管所咨询定性。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0-24 16: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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