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出生,父母都是苏州人,外出工作按照单位要求落北京集体户口,双方单位不让孩子在单位落户。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苏州户口,请问孩子该在哪里落户?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规定: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父母双方在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户口在集体户的,子女可以随父亲或者母亲在集体户口(学生户口除外)申报出生登记。父母户口从集体户迁出时,子女户口应当一并迁出。
因此,你的孩子不能随爷爷奶奶申报出生,应随父或母一方集体户口申报出生。
2017-1-28 15: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