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推动棚户区改造,姑苏区有很多墙板房楼,其居住条件差,房屋自身质量差,已超过30年建筑设计使用年限,能否纳入棚改项目,实施拆除?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姑苏区目前暂无此项改造计划。姑苏区住建委
我家的直管公房在2004年以前也和楼主现在住的墙板房楼一样,同时改造以后到现在已满13年了,但是每年到夏天黄梅天下暴雨时会在不同方向漏水地面潮湿墙壁发霉,在室内说话时外面过道都听得到,因为墙壁都是空心墙夏天高温市内电话很热而到冬天室内冷得要命,除了要开空调和取暖器才能保持恒温.这就是中国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感觉地方财政是关键。
拆除可以,拆除的钱谁出?翻建、移建的钱谁出?
私房国家本来就不能来买单。国家出钱重新建造。产权是你个人。说的过去吗?是否政府出台改建房产权为共同的。今后如果房屋出售的资金由双方共同得益。那这样的改造百姓欢迎。
棚户区改造就是用政府资金改善居住条件差的居民的生活条件,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人民服务的优越性。
2017-10-13 18: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