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苏州房管局。
由于个人涉及一个案子需要将名下的房产无偿过户给别人,对方不介意房产价值。 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过户?需要交纳哪些费用?需要法院出具什么证明?
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首先房屋过户有三种途径,买卖,赠与和法院强制过户。前两种办法还涉及到购房人有没有购房资格等问题,具体咨询电话67591932相城区住建局
你想无偿?那税收从哪里来?
评估后按照估价缴税
还真没想过无偿。
首先房屋过户有三种途径,买卖,赠与和法院强制过户。前两种办法还涉及到购房人有没有购房资格等问题,具体咨询电话67591932
相城区住建局
2018-5-29 16: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