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湖镇颜巷村拆违快结束了,留下了一批附房,据村里说是给房东放放东西的,不允许出租,现在好像都在出租,有的甚至餐饮店继续开着,比如低田村18号的,当初要关了,现在又在经营了。而有村里工作人员的附房也在出租,导致群众都学榜样,就问问现在到底能不能出租?不能的话有什么措施?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11325”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尚湖镇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331整治标准整改的主屋通过验收合格后是可以出租的,低田村18号根据331标准已整改到位,低田村队村委工作人员附房已停租。感谢您的关注。
不拆付房的结果就是出租!没有奖罚机制,不租只是空谈
有附房的吗?
有的,有三十平方左右
古里表示不能有副房、搭个车棚都不行
一个常熟为什么有这么多不公平?
还能有副房?不是除了宅基地以外的都要拆除的吗?我们这是全拆了的
竟然一个村有几种政策了呀
自己的东西不能自己做主,这什么世道
有的,越拆越多
“11325”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尚湖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331整治标准整改的主屋通过验收合格后是可以出租的,低田村18号根据331标准已整改到位,低田村队村委工作人员附房已停租。
感谢您的关注。
附房能不能出租?
附房出租,我问的是附房能不能出租,不是主屋出租,附房不是宅基地,也是违章建筑。
2018-9-24 03: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