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有人反映了星宝花园以5.6万元出售人防车位后,寒山闻钟答复确有此事,告知开发商为无效合同,但开发商到现在为止二年已过,也没以任何回应,我们业主该如何操作该怎么办呢,政府部门应该如何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芙蓉111”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1、经了解,该处置方案由开放商与小区业主在维权过程中自行协商确认,用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抵业主房屋延期交付的违约金。2、关于合同是否有效,可通过法律诉求途径确认。感谢您的关注。
这是两年以前的答复,既然是无效合同我们该如何维权,请有关部门出面解决
可是至今目前现场看不到任何整改的工作,按照这个速度要多少年才能完成整改?是不作为敷衍,还是做事风格一向拖沓?
“芙蓉11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常福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了解,该处置方案由开放商与小区业主在维权过程中自行协商确认,用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抵业主房屋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2、关于合同是否有效,可通过法律诉求途径确认。
感谢您的关注。
2017-12-4 09: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