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常熟房管部门,新房交付时是否有规定要收取一年的物业费,另外,如果未入住,在常熟是否可以享受物业费打折优惠?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敢问路在何方cs”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房管处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物业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服务费用,预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2014年7月1日以后购买的普通住宅,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可按70%交纳,优惠期限不超24个月。非普通住宅(包括精装修房)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感谢您的关注。
“敢问路在何方cs”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房管处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物业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服务费用,预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2014年7月1日以后购买的普通住宅,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可按70%交纳,优惠期限不超24个月。非普通住宅(包括精装修房)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感谢您的关注。
2018-6-24 12: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