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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原著飘窗安全问题

2024-2-11 18:12:3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苏州高新区狮山原著楼盘号称新区高端楼盘,现交付在即,问题一大堆。最大的安全隐患是飘窗问题。
高层的飘窗是上下连通的,中间并没有隔断,别说是小朋友在房间内玩耍有危险,就算大人站在上面,刮大风估计都能把人给刮下去。
不知这种设计是否符合当时的施工图纸。如果符合请有关部门公示图纸,并告知批准理由。如不符合请责令整改。这毕竟关系到人身安全,
请相关部门慎审。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据了解,该小区立面窗户分隔形式改变报规划局审批同意。目前该小区门窗均按照图纸施工。我局充分考虑部分业主诉求,经过协调,开发商同意交付后根据业主反馈情况提供整改方案。【高新区住建局】
这个问题是真的,全部打开的窗户特别危险,像我恐高都不敢看一下,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就算装好了防盗窗,小孩随时都会撞到头。强烈要求改成内倒外推那种符合生活的类型,毕竟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不能为了你一句没关系导致一辈子受累
龙湖问题好多
龙湖原著在前期宣传时说是最高端的楼盘,现在交房在即,很多安全问题都没被重视!绿化覆盖率、小区的品质跟前期宣传完全不一样!希望有关领导引起重视!
跟样板房出入很大,如果高层外面不装防护,真的会掉下去,这设计师家里都没孩子的么?一点都不合理,地下车库还得从一楼走下去
这样的窗户不能接受,太危险了,如果一旦发生事故,龙湖承担的起么?强烈要求整改
龙湖原著问题太多,眼看要开始交房了,飘窗安全、绿化、无障碍通道等等问题。当时的宣传和销售更现在实际完全不一样
目前龙湖原著交房在即可是安全问题绿化问题等等并且现在的品质和当时的宣传完全不一样
我不知道这样的设计如何通过的,好比在悬崖上开个门,前边加个栅栏,然后就说这个很安全!!!如果出现悲剧,完全就是监管单位不作为造成的!!
凸(飘)窗和落地窗按规范要求都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1995)对此都有规定。《住宅设计规范》第3.9.1及注【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0.90m,距离楼(地)面0.45m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10.1.4【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注:1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2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6.6.3条说明对可踏面定义:“底部有宽度b≥0.22m,且高度h≦0.45m的可踏部位”。上述二本规范对凸窗防护栏杆设置说法不够明确,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一次对凸窗(bay-window)给出了规范的定义(凸出建筑外墙面的窗户),并在第5.8.2条中对凸窗做了详细的规定:【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应该加装固定窗~~请住建局同志说明,如何符合规范.

2017-11-8 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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