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韵花都2期物业在服务上不到位、导致其在征收物业费过程中难度加大,为此2019年在缴纳车位管理费中采用了只能缴纳半年管理费,除非缴纳完19年物业费才允许缴纳全年车位管理费的做法。这种做法属于违规违反合同的捆绑式收费。应予以改正。原因1:物业费缴纳是业主物业双方的义务权利,如果物业完善自身服务自然可以顺利收取物业费,例如学习万科等物业公司送大米等的友好征收方式,而不是讨债的强制行为,增进双方矛盾。2:违反车位管理合同,合同上明确车位管理费按年一次性征收。对于物业费合同上是按半年征收物业费无可厚非,但是车位费合同清楚明确是按年征收!!两者不应捆绑收费!!请城建公司,还是住建部等政府相关部门对捆绑收费予以关注!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以及积极学习相关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从而来更好的服务于小区广大业主。小区物业并未将停车费与物业费进行捆绑,是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收取物业费、管理小区车位,并提供相应服务。同时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您致电物业管理部(电话:0512-65790151),附图。相城区城建公司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不可以捆绑收费。
没用的,一会城建回复你没有捆绑消费并告诉你缴纳物业费是你应该的,如果是外面的物业公司早就被处理了,城投回复你他的物业公司没有违规,只能呵呵了
您好,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以及积极学习相关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从而来更好的服务于小区广大业主。小区物业并未将停车费与物业费进行捆绑,是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条例依法收取物业费、管理小区车位,并提供相应服务。同时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您致电物业管理部(电话:0512-65790151),附图。
相城区城建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牛头不对马嘴,我们说的是为啥不能一次性交一年的车位管理费。并没有不认同你物业费的征收方式
他没法正面回答你啊,只能应付一下,因为他们就是捆绑收费的,不知道住建局管不管,这里的提问都会由城建来回答,等于白搭。
服务员在偷换概念
2019-1-9 14: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