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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城小区停车位是开发商的还是业主的

2024-2-10 4:43:1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小区内的停车位,地上物业收停车费。地下开发商买卖租售停车费。业主回自己家缴纳管理费我们同意,缴停车费合理吗?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新旅城花园物业服务合同之约定,地面汽车位使用服务费为120元/月/辆;室内汽车车辆管理服务费为40元/月/辆。即如果已买地下车位的只需要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40元/辆的车辆管理服务费,如果是租开发商产权车位或人防车位的,目前是需要缴纳租金200元月/辆,再向物业公司缴纳40元/辆的车辆管理服务费。经我局核实,物业公司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的,同时收费标准也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文件规定。诉求人如仍有异议,建议可向物价部门做进一步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地下车位是地产的,租金给地产,物业提供了服务收取停车服务费。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业委会成立后制定停放收费标准,收费部分或全部纳入公共收益。
公摊面积一户少了17平左右,四户要70平左右,都算在公摊面积,四户公共过道加电梯口,楼梯算公摊面积也就十几平,剩下的哪去了?哪里可以查到小区公摊分配图纸
小区的公共收益目前毛都没见到
物业要把地上收的费用公示,这都是收入。
就是不透明啊!能怎么办?
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新旅城花园物业服务合同之约定,地面汽车位使用服务费为120元/月/辆;室内汽车车辆管理服务费为40元/月/辆。即如果已买地下车位的只需要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40元/辆的车辆管理服务费,如果是租开发商产权车位或人防车位的,目前是需要缴纳租金200元月/辆,再向物业公司缴纳40元/辆的车辆管理服务费。经我局核实,物业公司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费的,同时收费标准也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文件规定。诉求人如仍有异议,建议可向物价部门做进一步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官方回复!~……………………
有能力就买个位省心..

2018-3-29 18: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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