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公安局答复如下: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我局特警大队按市局巡逻等级要求,增加4辆四轮摩托车上路巡逻。我局特警大队仅在特殊时段,根据巡防等级要求,增加四轮摩托车在我市特定路段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文明、道路通畅、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2003年和2008年发布的关于限制摩托车发展和通行的通告,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市区摩托车禁行区域。
目前,摩托车禁止通行的昆山市区范围:339省道以南、黄浦江路以西、312国道以北、江浦路以东(不含上述道路)。居住在上述区域内原有摩托车牌证的市民,凭房产证、户口簿及车辆行驶证(登记地址需在中环区域内)至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凭《通行证》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通行。抢修、邮政等相关涉及民生单位专用摩托车,请各单位提供自有摩托车行驶证和单位证明集中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按规定的线路、时间通行。外地号牌的摩托车按照之前出台的管理规定执行。
我们应该客观地认识到:每一个政策规定的出台,作为政府部门主观希望都能够面面俱到,全面兼顾。但是,由于受地理因素、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这种主观的愿望是不一定能实现的。扩大摩托车禁行区域势必给一部分人出行及生活造成影响。在禁摩工作中,我局也在不断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政府汇报,以便不断调整工作方式和方法,尽可能减少禁摩工作给群众带来的不便。
感谢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今后能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上一个台阶,共同为建设新昆山作贡献。
公安局开着无牌车辆在路上巡逻时按照哪条法律法规来实行的?
一个不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的公安局这么能用相同的法律来管理老百姓?
真的是权大于法?老百姓就不能违法?公安局就能堂而皇之的违法??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公安局答复如下:关于市民反映“四轮警用摩托车无牌上路巡逻”的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我局特警大队按市局巡逻等级要求,增加4辆四轮摩托车上路巡逻。我局特警大队仅在特殊时段,根据巡防等级要求,增加四轮摩托车在我市特定路段巡逻。
2017-1-30 21: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