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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

2024-2-9 15:16:1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哺乳假能和产假一起休么?公司不同意怎么弄?苏州哺乳假多久?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2017年2月4日
2017-2-4 14: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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