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玲珑湾最便宜的人防车位都要30多万,无产证的普通车位40多万
导致现在卖掉房子的都不卖车位,等着炒作盈利,而且不受任何限制
去政府投诉,回复是市场经济行为
请问,现在在国内,真的是只要是市场经济,就可以无视居民真实需求恶意炒作么?
政府对于离开小区的非业主囤积车位有没有具体管理办法,特别是售出房屋不卖车位的,人为制造车位紧张的矛盾。这和清末土地资源越来越集中没啥区别了
2. 玲珑湾分11个区,每个小区中间都有对外公开的车行道路
这部分道路属于开放道路,无论是否玲珑湾的都可以无障碍进来
但是车辆乱停交警不管,回复是小区内部道路,不予管理
如果要封闭整个玲珑湾又不允许
这种情况政府怎么处理?
既不让物业封闭小区,交警又不管理,物业又无权拖道路上的乱停车辆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经了解,车位产权与房屋产权属独立产权。对于人防车位,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针对停车管理问题,社区居委会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停车引导,如发现违停行为及时劝阻,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如有需要,您可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62751366)或就人防车位问题向人防部门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第一个问题你这个属于历史问题了,没办法处理了。
现在新小区买车位都有协议了,卖房之前必须先处理车位或者和房子一起卖。
问题是现在买卖房子的没法强制买卖车位,导致很多业主特意保留车位不卖,毕竟当时买的时候才6、7万,现在已经涨到快40万了,车位买卖又不受任何限制的,按收益看,保留车位不卖,甚至不出租是利益最大化的办法,人为制造车位紧张太高价格
这个问题越往后拖越难解决,以后车位卖100万了,政府如果真想回收人防车位这种的,谁来出这100万?
到时就真的无解了
人防车位禁止买卖,产权属于国家的
人防车位被万科物业直接按40年还是20年“租”出去了,然后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租”给别人
你不要买无车位房不就完了,再不行换个小区。
关键是政府对开发商卖产权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无产权车位默认及不管,买的人觉得买了应该有处置权,源头应该禁止物业开发商卖车位,如果没有独立产证的车位也能卖,人防车位也能卖,有答复说因为没分摊进公共面积中,没分摊进公共面积应该算业主公共设施啊?车位能单独卖,小区内树能不能卖啊?
按现在这个方式,有钱人可以收购许多车位在手里,然后完全控制车位租赁和销售价格。
人防车位不能买卖,租期的话最长三年,需要经过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意思是物业所谓长租协议是违法的?那已经30万“卖”出去的人防车位怎么吧?
完全可以不买这里的房子
纯属zf不作为!!!人防车位既然有明文规定不得出售和长租,开发商/物业与客户首次签订的长租合同即为无效合同,后续转租/转卖行为也是自然无效!通常情况,人防车位在无法满足每户业主一户一位前提下,理应根据抽签/年或通过业委会表决同意方式进行分配!园区管委会部门如此漠视人防车位违法买卖,
没产权证的车位从6万炒到40万?有点过分了,到底哪里出问题了?
2019-1-15 06: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