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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2019年伊州区中心技防建设项目招标

2024-2-8 23:29:4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招标编码:cbl_20190329_101899939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131万元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2019年伊州区中心技防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yx2019-zb-xjdx08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现希望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比选范围及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现对哈密市伊州区中心技防进行招标,包括:监控系统、周界报警及红外对射系统。
采购项目建设内容备注
监控系统监控前端28个筒形机均为高清且符合gb-28181协议
8个球机
1个半球机
19根监控立杆
新建管道1.12km
铺设一孔蜂窝管1.12km
新建sk2人手孔井22个
网络设备及nvr
存储按照90天配置
网络成端及供电施工引入到监控设备箱
周界报警及红外对射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建设周界摄像机120台
周界服务器8台
定制立杆56根
红外对射系统建设双光束红外对射14对
红外对射支架14对
总线报警主机1台
声闪一体机1台
机柜及动环监控系统建设42u机柜6台
动环监控系统1套
1.2.2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1314000.00元(含税价)。
1.2.3最高限制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在本项目参选时,须对本项目提交唯一报价,参选人报价大于最高参选限制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相关详细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中的具体要求。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5个日历日内完工。
1.6质保期:自项目初验完成后贰年。
1.7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
1.8中选原则根据综合评选,推荐综合评选排名前2名的参选方作为中选候选人,最终确认1名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的营业执照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符合比选单位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漂;
2.2参选人参选产品须具备原厂授权、质检报告、售后服务承诺函。
2.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需提供近2017年以来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须包括合同关键页、金额页、签章页,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所提供的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开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2.4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7年度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5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6参选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原件,若未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参选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参选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10参选产品资格要求:无。
2.11参选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无。
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4参选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1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至18时0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参选人资格要求中2.1-2.3所有证件复印件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盖公章;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5)开票信息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16时00分。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希望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联系人:李 工 电话:17610398736
邮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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