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5日,王晔律师报道:静安区专业公房承租纠纷律师团队,主要从事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
拘留通知书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刑事起诉状公诉意见书辩护词刑事答辩状刑事一审判决书同时,依据承租公房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应具有北京市户籍,王某没有资格承租该公房。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规定的解答》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在离婚时可以主张继续承租公房: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可否主张继续承租?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
公房承租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四)国家直管非住宅公房的承租单位在2000年1月1日前已将非住宅公房改作职工住房,延续使用至房屋被征收,现使用人家庭未享受过房改、住房征收(拆迁)保障、经济适用住房、租住公房等住房福利与保障的,经承租单位同意,房屋征收部门可按照征收国家直管住宅公房的规定直接对现使用人予以补偿,对承租单位不再另行补偿。自然人承租的被拆迁公房,租借给承租人和同住人以外的人用于非居住用途的,该补偿问题应当由公房的承租人、同住人与租借人另行解决;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一是公房承租人之间以互补差价的方式互换公房使用权;三是公房承租人以公房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四是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
b.承租人或者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2017.9.13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购买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所有权归谁?承租人或者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2,由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么?[摘要]2011年甲某欲将其承租单位的公房使用权售与乙某,双方签订了《转让房屋居住权协议书》,后甲某担心产权单位知晓后对己不利,多次与产权单位沟通;后经产权单位同意,将承租单位公房使用权出售给了乙某。
2、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自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选房工作结束次日起计,30日内为签约期。自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选房工作结束次日起可到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签订产权调换协议。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通过地方确定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第二十二条 已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及承租直管公房的家庭和个人,不得申请住房保障。对于非京籍“五证”齐全,但租住他人承租公房的,因为公租房不得转借、转租,因此不能作为适龄儿童入学依据。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公房原承租人死亡,承租权纠纷能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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