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区提供的信息一直以来供电局提供给商场的电是每度0.72元每度的,物业一直以1元的价格代收,可能会有人问会有损耗的电费,请看下图,公摊费已经包含了损耗,现在国家规定,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不得加价,本商场物业竟然把电费分开,加收了一个商业维护费,就是你电用的越多,商业维护费就越高,业主本来就已缴纳物业费,请问有关部门,这个商业维护费合不合规,有无在住建局备案?是否构成违规收费?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物价局确认,转供电主体应按最新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如物业企业有价格违法行为,网友可凭相关凭证拨打12358举报投诉。谢谢您的关注!
2018-11-26 13: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