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买的二手房,前任房东已经把车位费交至今年年底,当时交接房子的时候也去物业确认过可以使用到年底。现在门口的物业又要求我们再次补交车位费300元,说是到年底的,不交就不让停车。明明是已经交过的费用为什么还要重复收费,而且2019年的车位费我们也已经交了,门口的物业还威胁我们说明年不让我们停车!!态度很恶劣,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面解决下!!严厉打击这种恶意多收费的行为!!!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物业管理处核实,该处车位2018年的停车费是中介缴纳的。目前已经与中介确认,中介方答应将携带车位费发票前往物业办理转移手续,该阶段费用由中介方承担。感谢您的反馈,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前房东把车位费发票或者收据给你了吗?
房东把车位费发票或者收据给你了吗?
2018-11-13 19: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