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产证192平方,吴江太湖新城姜阿港拆迁,经国土,住建,动迁办审定,我家合法建筑面积仅40平方,请问吴江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吴江人民政府颁发,吴江建设委员会填发的宅基地房产证的面积是不合法无效的吗?请正面回答这个房产证到底是违法无效的还是合法有效的,还有把“拆一赔一”政策跟宅基地房产证无关的政策条文发在帖子下,紧扣题目正面回答!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国土资源局确认,该户姜春*保留原有宅基地,宅基证未作变更,1998年农村房屋总登记房产证发证面积为192.1平方米。其女儿姜卯*于1989年12月报户口,未审批在内。妻子金菊*1989年12月婚迁入该户,未审批在内。现该户长子姜春*涉及汤华村拆迁,安置面积由太湖新城动迁部门按动迁政策予以审核具体安置面积。谢谢您的关注!
现在的拆迁真的是个坑
意思是地方政策高于国家法律吗?宅基地房产证违法无效吗?
2018-10-31 23: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