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林中路1288号逸景湾小区地下车库住人,根源是昆山新城物业为地下车库通水通电,鉴于物业公司在住建局有后台,多次投诉仍不处理。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经了解,逸景湾小区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尚未办理产权证,小区开发商将部分车库出租或出售给业主停放非机动车,存在部分车库由业主转租给他人居住的情况。我局已联系昆山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对车库住人情况先行处理,并上报濂园社区、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辖区城管中队,申请联合整治,为小区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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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21 20: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