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建造的新楼盘项目中,有不少户型是上下两层为一户的,这其中有些定名为复式房(如桃花岛)、有些定名为叠加别墅(如镜湖湾),感觉比较混乱。请问住建局:这两种定名是否有具体的标准?还是由开发商随意决定的?在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方面是否一样?物业收费标准上是否一样?(希望得到的回答是具体的,而不是打哈哈式的)。谢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一棵小树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你好,叠加别墅和复式房都是房产公司自行命名的。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如果测绘公司地上地下分开测绘的,按建筑面积,地下部分45元/平方,地上带电梯的120元/平方,不带电梯的75元/平方。物价局答复如下:非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地税局答复如下: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现针对契税问题答复如下:您所说的“复式房”和“叠加别墅”在房屋性质上都属于住宅,目前缴纳契税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执行,“(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套及三套以上的,按照3%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太仓地税政策咨询热线:53712366。欢迎您再次咨询!
2017-12-29 16: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