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2018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限制高排放机动车通行。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高排放机动车是指:(一)注册登记满15年,装用点燃式发动机(使用汽油燃料),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标准的小、微型汽油车;。请问一下,是要同时满足15年并且是国一国二排放的车要限行,还是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限行?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一是注册登记满15年;二是汽油车;三是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标准。如果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就属于高排放汽车。更加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苏州交警”官方微信或官方网站查询,还可以通过0512-96122电话咨询有关情况。
2018-11-7 09: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