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9月18日12点左右把一辆私家车送至百盛负二楼车之洁去清洗,后该车被车之洁工作人员在驾驶过程中撞墙,造成约16万元维修损失,根据保险公司反馈保险法规定营业性场所保险是不予理赔的,需向商家理赔,车之洁表示不愿赔偿,拿出vip合约17条表示我无权追讨,也不愿意退卡。我就发了这么个帖子昆山论坛已经二次把我删除了,请问他们所说的公平公正原则在哪里体现了,只会帮着恶势力打压老百姓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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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有关部门为老百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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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没有试过用法律手段解决?
车之洁这么恶心啊,哪一家?我也办了卡
好像看到过这个文章还没处理完?起诉没?
2018-4-2 11: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