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隆回县雨山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罗炳元,现年45岁,大学本科文化,因工伤未完全康复暂住桃洪镇康乐小区(原煤炭公司)母亲家。2017年11月8日晚上9时左右我母亲家的车库被麻将馆打牌人员违章停车堵死不能通行,甚至连我弟弟下班回家的摩托车都不能通过,我70多岁的老母亲指责车子不能乱停乱摆后,被威胁、踢打,我弟弟前去评理又有人喊来黑社会(3人动手、3人护场)被打得半小时不能动弹,我和妻子罗琳上去劝阻不能打人,我妻子罗琳被打断手指,我被(2人)踢左脚胫骨骨折、被打左手食指骨折。当时好心人报警后出警人员(民警067010、辅警7008)来到现场,我对着出警人员三次指出伤人凶手(当时在场群众有3、40人),可出警人员一直没有把我当场指认的嫌犯控制或带上警车,相反要我上警车去派出所,我质问“人民警察”不把伤人凶手控制带去派出所,叫我去派出所能够解决什么问题,民警067010回答我讲会给我处理好,对方答应出钱,辅警7008问我给你们调解可以么,我返回他案件事实没有查清楚,受伤伤情没有核实怎么调解?
而后我因担心我弟弟的伤情在人民警察来到现场约四十分钟带着一个嫌犯上警车后,我才和老母亲、妻子、弟弟一起上了人民医院的救护车。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家人去派出所询问案件情况时,被人民警察带上警车的嫌犯竟然不在派出所!
尊敬的各位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十四条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警情妥善处置。处警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并做好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 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现场的处警民警不足以制止或者控制局面的,应当立即将案(事)件情况报告110报警服务台。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按照工作预案,迅速调集、指挥有关警种、部门赶赴现场增援或者进行布控查缉。
当时在场的人民群众有3、40人目击,且案发现场小区有治安摄像头记录,我们隆回的“人民警察”会如此办案!让现场的许多老百姓感叹警察到底还是不是人民的警察?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老百姓就明白,这不是“人民警察”有意放走凶手吗?不是有意把黑恶势力欺压老百姓的案件办成久拖不决的悬案吗?如此这样,当时在场的老百姓不敢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时间稍长就成了没有人作证查不清楚的案子!是黑恶势力太嚣张、强大?还是出警的警察不为民办事徇私枉法有意放走嫌犯儿戏法律?事出以后我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了情况,呼吁请求依法依归办案,但是俩个多月以来,我只见有人在医院、在法医鉴定所、在人民警察办公室(说我的伤是以前的老伤要重新鉴定)活动干扰办案,摆平关系,未见有人对受伤的我们一家(我轻伤一级、我母亲轻微伤、妻子罗琳轻微伤)表示过半点歉意和安慰,更不用说出过一分钱的医药费。我70多岁的老母亲知道我已经没钱治伤,更知道黑恶势力(见人就动手打人的5人除一人被立案在逃外,其他4人没有被落实材料查出)无一人在人民公安归案,老人家非常担心害怕,寝食难安,四处求人央人去抓凶手。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我于心不忍啊!我非常后悔,十分自责!但我总不能在自己弟弟被黑社会三个人殴打得躺地上连话都喊不出时,我不去拉行凶者的手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在响应中央的美好中国梦时,我一家人却被黑恶势力的暴行欺压!噩梦惊扰!如果隆回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天下还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敬请你们为民做主,督促有关单位、部门依法办案缉拿黑恶势力嫌犯归案,伸张社会正义,依法查处本案有关办案人员徇私枉法行为,严肃法纪!跪盼!
报告人:罗炳元
2018年1月18日
2017年11月8日,隆回县公安局桃花坪中心派出所接到110转来罗某报案称:因打牌的将车停在其家门口,在要求对方移车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争吵,之后车主将其夫罗某元、弟陈某、母亲钱某爱和本人打伤,之后打人的开车逃离现场。
接到案件后,桃花坪中心派出所办案民警对罗琳进行了询问,对案件进行初查,对附近居民进行走访,对伤者开具了伤情鉴定。11月23日罗某元送来了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一级,钱某爱、罗某轻微伤。桃花坪中心派出所于11月24日立为刑事案件,并锁定嫌疑人为洞口人卿某雄(网帖中提到的另外4名打人者未经查实),于11月27日将卿某雄上网追逃。之后桃花坪中心派出所多次组织民警到其家中进行抓捕,但没有成效。后通过缜密侦查发现卿某雄已逃至广东,办案民警已多次赴广州进行抓捕,但没有收获。
2018年春节期间,桃花坪中心派出所治安队多次组织力量到洞口黄桥卿某雄家中进行抓捕,但卿某雄不在家。又请求洞口县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支持,并安排相应的监控力量。在与黄桥派出所沟通期间,民警得知卿某政(卿某雄的弟弟,案发时在现场,网帖中提到的另外4名打人者之一)被东莞警方抓获。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当中。感谢对隆回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隆回县公安局
2018年5月21日
2018-01-18 12: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