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反对“泸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下水道污水肆意排放,请求解决”的答复。
网民在县长信箱中的诉求:
尊敬的县长:
您好!兴沙社区铝厂院内原别墅拆除了,现在修了商品房,房子完工后,包工头没有将下水道污水接入城市管网,让污水在地面肆意乱流,臭气熏天,行走困难。一个文明卫生氧吧县城,居然有如此肮脏的地方,希望领导您在百忙之中为老百姓解决这件民生的小事,使污水进入城市下水道,盼望空气清新、路面洁净的宜居环境来到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当中。
泸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
网友:
您好!我局接到您反映关于“下水道污水肆意排放,请求解决”的办理件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兴沙社区铝厂院内污水横流的现象,我局环卫所早已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过勘察。经多方了解,铝厂院内新建的房子属小产权房,下水管道建设未曾通知我单位,也未得到我单位的允许。房子建筑商张姓包头在修建此房子时,未将房子的下水管道连接到城市下水道管网,从而造成目前这种现状。事情发生后,我局环卫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了张姓包头及兴沙社区工作人员,对将房子的下水管道连接到城市下水道管网的可行性进行勘察,发现铝厂大院附近多为私人住宅,而铝厂大院大门地下又埋有梁柱地基和网板,下水管道难以通过,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通过向畜牧局方向埋管,连接到畜牧局的下水管网,再接入城市下水道管网。方案制定后,我局环卫所积极与畜牧局进行联系和沟通,但由于畜牧局内住户的反对未能动工,因此,希望上级部门能与畜牧局方面进行沟通,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感谢广大老百姓对我局工作的一直支持和关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再接再厉,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泸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05月22日
反对理由:1、铝厂宿舍整个地势比畜牧局底4、5米,如在挖畜牧局内挖排污管必将导致畜牧局1栋建筑整个地基下沉(也会影响铝厂建筑——紧靠畜牧局堡坎),畜牧局1栋建筑建于95年,该建筑没有网板、更没有桩柱,又是预制板结构,万一排污管渗漏,冲垮地基,房子倒塌,出现问题谁能负责。
2、畜牧局2栋建筑地基比铝厂排水管高约10米左右(铝厂排污管必须紧挨该建筑墙脚,才能挖排污管),畜牧局2栋建筑也没有网板、没有桩柱,又是预制板结构(该建筑有八层,上有30多吨的水池),出现问题必将影响畜牧局3栋及兴沙居民宿舍。
3、“铝厂院内新建的房子属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怎么处理。执法局比我们要清楚,这里我们不多言。
4、“下水管道建设未曾通知我单位,也未得到我单位的允许”。请问执法局:a 铝厂的房子是不是一天盖起来的;b 这小产权房建设需要老百姓自诉,或需要你们监管;c 这小产权房供水、电是谁安装的;d 这小产权房以前因高度问题,出现纠纷,是谁处理的。
5、这小产权房污水以前从哪里过,现在仍然从哪里过,请不要找事。
小产权房,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非法开发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的,不是小产权房吧?里面住户在纳相关税费后,是可以主张办理单独房产证的吧?
网友您好:
您在红网百姓呼声发的《坚决反对泸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下水道污水肆意排放”的答复》一贴,我们已获悉。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在经过反复的实地勘察后,因开发商未按要求建下水管网造成堵塞。我局提出的方案是:一、由原管网通向主管网,但该栋楼网格与地基已建成,从原管网通过势必会影响整栋楼的安全;二是通过向畜牧局方向埋管,连接到畜牧局的下水管网,再接入城市下水道管网。但畜牧局内住户认为会影响畜牧局住宿楼安全,坚决反对从此通过。由于矛盾一直解决不了,导致我局迟迟不能施工。
我局建议:1.由住建部门对下水管网从畜牧局管网通过是否会影响畜牧局住宿楼安全进行鉴定,如无影响,则实施方案二,且要求住建部门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以打消畜牧局居民的担忧;如有影响,则放弃该方案;2.如果可以从畜牧局下水管网通过,由开发商和畜牧局共同协商解决住户矛盾。待矛盾纠纷解决好,我局马上为其下水道进行施工建设。3.如果两个方案都不行,建议住建、畜牧、执法以及白沙镇等相关部门共同商讨可行性方案。
感谢广大老百姓对我局工作的一直支持和关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再接再厉,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泸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6月26日
2015-05-31 14: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