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的拿房日期已过,后续去物业拿房时,物业要求按购房合同规定的拿房日期开始计算物业费,是否符合规定,毕竟我在购房合同拿房日期和实际拿房日期间并没有拿房,钥匙还在物业。另外物业公司依据我和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作为依据是否可以,毕竟我和物业的关系是另外关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关于物业费用缴纳,应该按照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执行,请仔细查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如果没有约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超过70%的,从其约定。如果物业不按约定执行,请提供相关证据直接向区住建局物业处投诉。如果物业单位存在乱收费,请提供相关证据,直接向区物价局举报。
物业费的交费问题,交拿钥匙后的。。。。。。
同关注,马上也要拿房了,看上面都是要求先交一年物业费的
同关注求答复
住建局和房地产开发商是穿一条裤子的吗?“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格式合同、是“杨白劳式”的合同(你买房就得签、况且等到签此合同钱已经缴了),前期物业或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或是其出资聘请的,开发商会把70%写进合同?“超过70%的从其约定”不是废话吗?住建局明显在庇护开发商!
看看现在哪些企业能在服务前预收服务费的??只有物业!它是企业,但无需投资,刚进场还没提供服务就要预收钱的,这就是住建局的杰作!
都这样的,我们自己买的地下车位,还没有开始停车就要交车位管理费。。。因为物业已经交付。。。
拿房是你和开发商的事物业费是你和物业的事严格意义上不搭界
交房后,就要收物业费了,和你拿不拿钥匙,在不在小区住都没关系
很多投资客的空置房也都是要交物业费的,不是说你不拿钥匙就不交物业费了,物业也不怕找不到你,反正你卖房时不补齐物业费取得发票,你交易不了
有些小区,你不在小区住,物业费交70%
但现在绝大部分小区都要足额交,你住不住,除了每天少收你一袋生活垃圾外,物业公共区域的服务付出的还是一样多
前期物业大多是开发商注册的子公司,你说搭界不搭界?物业是企业,哪个企业不是先投资、后卖商品或服务的?你能因为你要办企业,先要购买你商品的对象缴费的??
2018-8-22 19: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