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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琴川碧桂园地下及地上车位问题~

2024-2-5 13:28:09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最近碧桂园在出售地下车位,销售通知说马上涨价,不买车位以后小区不让进。作为普通小老百姓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小区地下车位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地下车位是否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是否有文件证明归属?能否要求开发商进行公示产权归属并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备案?
2、开发商出售车位定价是不是自己说了算,还是需要政府部门定价?目前通知地下车位使用权售价为10万8千元,价格太贵,并且宣传马上进行涨价。普通老百姓根本无法承受,并且合同条款存在霸王条款嫌疑。
3、开发商是否有义务优先保证每户一个车位,无论购买还是租赁??如果选择不买地下车位使用权,能否主动要求按照市场价格租用地下或者地上车位。
4、销售说不买车位小区不让进的言论是否代表开发商?按照销售的说法是地上地下车位都没有免费停车这点是否合法合理??
另外上传几张图片,为了保护个人及销售隐私,图片头像及昵称打码~~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常熟小盆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住建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规定,商品住宅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格按照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今年7月中旬开始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建对我市商品住宅价格调控的要求,对新建商品住宅在进行价格备案申报时需对所销售住宅中可转让使用权的地下车位进行转让使用权价格承诺,也就是进行车位转让费最高限价。按照以上规定您所投诉的琴川碧桂园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年初分批次来发改委进行价格备案时无需进行车位最高限价承诺,是按照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的。同时您提及地上地下车位都没有免费停车这点是否合法合理,在《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专业、专用的车位、车库、应当区别车位、车库的专业权益、管理服务成本的等因素收取汽车停放费和租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中的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 2.小区地下非人防车位一般属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处置。地下车位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开发商可自主确定。拟出租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要求承租车位、车库业主的房屋套数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给未购买或者未受赠车位、车库的业主,每户业主只能承租一个车位或者车库;在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购买和承租需要后还有多余车位、车库的,可以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使用人,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购买或承租车位的业主车辆能否进入小区,应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确定。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11 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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