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来信想咨询一下:在成立小区的业委会的过程中,在合规相关法律框架的情况下,对于业委会产生的方式及议事规则等问题时,筹备组成员之间中意见有分岐时,该如何处理?是不是由筹备组成员进行投票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来表决通过?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hyshc2018”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娄东街道答复如下:若业委会筹备组成员之间存在意见分歧,则应广泛听取业主意见,街道办及社区高度重视华源上海城业委会成立工作,社区针对业委会产生方式召开居民组长、党员代表会议,全体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先产生业主代表,再从业主代表中推选产生业委会的方式更为妥当。请您理解。感谢您的来信。
希望领导以最直接的形式回复,谢谢
没用的,太多血的教训
2019-1-9 23: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