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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嘉业阳光假日开发商(恒大)捆绑式售卖地库车位

2024-2-3 22:25: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阳光假日新苑开发商违规出售阳光假日新苑地下车库苏州高新区阳光假日新苑开发商近日频繁打电话给小区业主,说10日后出售阳光假日新苑地下车库,目前该开发商已停止小区地下车库的出租,并在小区装潢了一间房间“嘉业地下车库销售处”,阳光假日新苑开发时名称为嘉业阳光假日。此举已经引起阳光假日新苑业主的不安和恐慌。我们认为:1.开发商无权出售地下车库第一,小区车位买卖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即业主通过购买获得的是否是独立产权的车位。该开发商显然无法提供。第二,小区内有人防车库,开发商不得出售车库的产权。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在和平时期,可出租车位提供停车服务。而此类车库的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第三,开发商如无法提供地下车库所有权的佐证材料,出售就侵犯了阳光假日新苑业主利益。2.出售地下车库必将造成小区动荡第一,许多业主长期租赁地下车位,并无欠费不交行为,停止出租,必然影响到这批业主的切身利益。第二,通过购买获得车位的业主和坚持租赁的业主会因车位之争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第三,有的业主可以通过购买获得更多的车位,可小区车位紧张,此举必然加大车位供需矛盾,造成新的动荡。 3.出售地下车库会带来更大的后遗症。 第一,车位售罄后开发商一走了之,可地下车库的道闸、门禁、消防、排水和其他维修谁管? 第二,业主拿不到产权证,无法证明产权所有,一旦有新规,吃亏的还是业主。 第三,购买车位的业主除交付物业服务费外,将来必然为摊付地下车库其他一应费用而烦恼,谁来买单会成为无法解开的结。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曾联系开放商试图协商解决一些遗留问题,但是开发商有关人员却多次推诿,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尤其是阳光假日新苑正处于新物业入驻后,启动规范化封闭式管理的关键时刻,而开发商出租车位必然产生新的矛盾,引起小区动荡。所以我们要求开发商停止出售阳光假日新苑地下车库,并派员与假日新苑业主委员会和苏州物源物业有限公司共同协商贵开发商在本小区的遗留问题,妥善解决问题。 阳光假日新苑业主 2018年9月20日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和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苏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目前,苏州市区范围内(除园区外)的地下车位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使用权转让是苏州市住宅小区地下非人防车位处置的通行做法;公司将根据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出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小区非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本次转让的是小区规划非人防车位,并不包含人防车位,且一户业主仅能购买一个车位,如将来苏州市出台地下车位产权登记的相关政策,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业主办理车位的权属登记事宜;目前本次车位处置事宜还处在前期调研阶段,如相关业主有沟通或咨询需求的,可联系:0512—68102090”。我局已要求嘉业公司加强车位处置管理、正视合理诉求,满足小区业主的车位使用需求。【高新区住建局】
坚决抵制开发商买车位行为,希望政府部门引起重视 开发商在阳光假日新苑小区一直就是只收租金从未履行过维修义务,地下车库消防瘫痪、雨季积水,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既然在享受租金收益那就有义务负责对应的维修,现在开发商又一次停止租赁只让业主选择买,而且连同人防车库一起卖,这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强烈抵制!
开发商只售不租地下车库的这个行为是否违法?消防瘫痪,道闸破损等等问题谁负责?开发商欠自来水厂400万水费,要一售车库闪人?
网友,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和该项目的开发企业—苏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目前,苏州市区范围内(除园区外)的地下车位尚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使用权转让是苏州市住宅小区地下非人防车位处置的通行做法;公司将根据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出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小区非人防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本次转让的是小区规划非人防车位,并不包含人防车位,且一户业主仅能购买一个车位,如将来苏州市出台地下车位产权登记的相关政策,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业主办理车位的权属登记事宜;目前本次车位处置事宜还处在前期调研阶段,如相关业主有沟通或咨询需求的,可联系:0512—68102090”。 我局已要求嘉业公司加强车位处置管理、正视合理诉求,满足小区业主的车位使用需求。 【高新区住建局】

2018-9-20 2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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