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太湖新城姜阿港拆迁,经仔细核对相关宅基地证内容,八坼国土相关部门于90年已变更我户相关宅基地证,八坼国土部门于90年1月11号颁发的宅基地证核准住房建筑面积为180个平方,已将我金**和我女儿姜**核准在内,9*20=180个平方。因89年4月我公公另外申请建宅,经寒山论坛国土资源局回复住房建筑面积120个平方(6*20=120)。86年老宅基地核准建筑面积应为60个平方(姜**20,我金**20,女儿姜**20)。请国土资源局重新审定我户姜**合法建筑面积,因我户是楼房,我女儿是独生女儿,实际合法有效建筑面积应为60*2+20*2=160。我作为普通老百姓,恳请吴江区国土局重新审定我户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保障我户合法权益。需要90年1月11号的宅基地证的相关资料请通知村主任及时与我联系。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国土资源局调档,姜*官户于1989年进行宅基地申请,宅基地申报表显示申请人员共6人,为户主姜*官、妻子周*四、二子姜*龙、二媳姜*妹、三子姜*忠和母亲姜*毛,当时村建办意见同意姜*官户拆除平房71平方(剩余部分为姜*龙一人份额),新建楼房100平方,猪棚20平方,占地面积240平方,占地类型为老宅基地。按当时宅基地审批办法,该批准内容无误。姜*官1989年6月19日宅基地使用证副本显示,姜*官建筑占地实建数181.7平方,其房屋情况为主房81.4平方、附房21.5平方、猪棚78.8平方。与宅基地副本图形对照,主房和附房共计102.9平方,符合该户批建面积。其宅基地副本猪棚78.8平方,按批建内容,姜*官户猪棚存在应拆未拆面积。按申报表内容,您所反映的金*凤和姜*珍两人未在姜*官1989年宅基地申报表申请人员显示。松陵国土分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12月17日下午在松陵镇汤华村村委会对此情况进行了现场答复。谢谢您的关注!
请国土局对吴江太湖新城八坼汤华村村民委员会相关人员普及一下宅基地证相关知识,连最基本的核准住房建筑占地面积的概念都不了解
2018-12-13 22: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