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2张水星家纺消费卡价值1000元,上面没有使用日期,(只有写着最终解释权归他们公司所有)这个写法明显违法。我到店使用,被告知。这个卡不是他们门店的,要我出示购卡收据。我觉得这个门店明显在刁难客户。所有我要投诉:苏州市十梓街573号的水星家纺门店。请相关部门查实。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您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联系处理,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目前正在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先将您的帖子标记为“已处理”状态,如有结果,我们将第一时间告知您。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2013年您朋友在水星家纺(十梓街573号)买了1000元储值卡,卡上有编号,但没有有效日期和地址。经姑苏区经科局调查,十梓街571号单位为苏州云莉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11月在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该公司预售“水星家纺”产品未在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办过备案。碍于您持有的该卡卡面记载的信息不足以证实取得来源、消费卡的发行单位及真伪状况等事实,故无法确定具体处理对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疑问可咨询姑苏经济和科技局,联系电话:68727513。
竟然有这种事情
13912779513
监管部门还在为商家说话。无语
请给弱弱的消费者一个说法,太蛮横了。
商家犯错也要遵守契约精神。因系统维护、系统出错、操作失误等原因而造成的机票价格出错现象并不鲜见。不过东方航空此次回应称,所有支付成功并已出票的机票均为有效,让人眼前一亮。这意味着,航空公司不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去辩解,而是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来买单。这一表态,不仅维护了契约精神,同时也维护了企业自身形象,另外,还维护了购票者的权益。
得到了科经局的神回复,打个比方,我拿了一张大润发的消费卡,我还要拿着发票,证明我这个卡是这个店买的,真是岂有此理。这个典型的监管部门不作为案例。一定要让老百姓知道。继续投诉。
2018-11-15 17:2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