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锦城小区金枫物业已于9月23日把小区地面车位全部出租,10月1日起正式实行租期一年,请问物业有什么权利把小区地面车位全部以这样的方式出租,《中南世纪锦城临时管理规约》里约定实施临停收费,这是临停收费吗,没有租到的业主就算小区里有空车位也不能停,这究竟凭什么,小区地面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就是实行临停收费也是先到先停停车费按时长收费而且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我的要求就是停止现在这样的做法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地面车位是否实行停车收费!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espucn”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常熟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地面车位停放管理费标准为不高于100元/辆/月,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同)中约定,同时,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基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请业主认真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同),请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感谢您的关注。
说的非常在理小区管家物业完全在瞎闹
物业脑子用来干嘛的
物业脑子很好啊,先收费,然后看看不对么停止收费,整改,反正要处罚也没多少
小区物业完全在瞎闹
金枫物业作为前期物业,按说地下停车位的管理费也没少收,现在居然打起了地面临停车位的主意,《物权法》上明确的指出这些地面车位的产权为全体业主,本来就是满足小区全体业主临时停个车的需求的,现在物业单方面把它们以收管理费的名义租出去给少数人专用,出租期以一年为周期,而且现在也不知道这些车位到底是不是本小区业主,本小区近2千业主以后将面临无法临时停车的局面,我始终不敢相信我们属地政府的监管部门会不去监管这种不合理的物业管理手段。
一个小区约二千户人家,临时停车位只有150来个,本来严重不足
常福街道物业科看见金枫物业敢说什么,表扬管理有方也来不及,就差送锦旗了。反正都是我们业主没文化,不懂法。
中南御锦城也是如此
“espucn”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常熟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办法》规定,住宅小区地面车位停放管理费标准为不高于100元/辆/月,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同)中约定,同时,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专项维修基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请业主认真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合同),请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感谢您的关注。
看起来一切都是前期物业高出来的,而且越演越列
苏州已经无法解决常熟的问题了
2018-9-27 16: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