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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常宁市交通局相关领导,对方全责为何要责罚我?

2018-7-11 8:24:50发布32次查看
我弟弟与本月初在常宁驾驶湘m1bd58于南环路正常直行,在路口与一摩托车拐弯发生碰撞,事后经查:
第一:当事人吴秋芳,身份证号为43042519820810****;无证驾驶且摩托车无牌上路;
第二:当事人违规载人且乘客无安全防护,未带安全头盔!
第三:作为当事人,我正常行驶,且持有驾驶证,行驶证,以及相关合法手续!
第四:出于对伤者的同情,以及责任心,我弟已为伤者缴纳近万元医疗费用,目前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再承担其他!
由于对方年纪较大,可能家境不是很好,电话中沟通我打算认全责,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然对方提出很多不合理要求,且主事交警多次催我方去交医药费,交保证金拿车时还要求我交2万保证金,我想请问常宁市交警队:
第一:对方无证无牌上路是否要拘留15天,罚款2000?
第二:对方明显事故责任大,为何要跟我协商判我方50%责任?
第三:你们处于什么角色,在医药费总体未超过4万的情况下,要求我方垫付近3万?还三番五次来催促?法律有规定必须是小车方垫付医药费吗?
第四:出交通事故后,法律规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少日内要出?现在已超过20以上了!
第五:你们交警扣车需要多久?多久可以拿车!
常宁交警服务台电话我打过,说找办事民警,民警说你找领导,领导说这个由主事民警管,我请问究竟找谁?
老乡啊,在常宁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交警就是法临时工也执法的,我曾投诉都没有什么用,地方法大于国家法,我上次被他们骗了,所以千万不能听他们的,可能他们以为开车的都是有钱人,几万不算什么还可以走保险有骗险行为。保险公司不一定会听他们的赔钱哈。
2017-10-31 0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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