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因病而故,到鲈乡二村社区办理死亡证明,社区不负责任一口告知直接去派出所好了,到派出所又告知到卫生院,卫生院又必须要社区的证明,辗转又到社区,丧事为大,所有材料都齐全的情况下,被推来阻四,服务为民服务在哪?其他村、社区都能办的证明,如果不能办理为什么又辗转让回社区来办理?难道老百姓办事就必须三趟四趟跑,才能显示你们为民服务了?再发帖是希望相关单位及领导核实情况,为民服务,急事大事面前多为老百姓考虑,真正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吴办发〔2014〕96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转发苏州市的通知》,社区不具备开具《死亡证明》权利,二村社区当日告知居民社区不开具《死亡证明》,需到松陵卫生院开具,后卫生院打电话给社区,说社区不开证明的话他们不开相关证明,社区本着方便居民的原则说那我们帮着开,后居民前来社区开此证明,社区问之家属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具体死亡时间,此居民均不配合告之,后社区开具的证明上只写了死亡的日期,具体情况都不知道。(经后期反馈消息得知,此死者死于芦墟,户籍房屋在二村社区。)另关于开具死亡证明等事宜,社区工作人员不是专业医务人员,也不合适作为死亡证明的开具者。相关社区与松陵卫生院是否开具死亡证明的工作,二村社区之后立刻与上级部门,松陵办事处和松陵卫生办都积极反应沟通,目前上级领导也在与卫生院的沟通协调中,也希望能合理沟通好开具证明的流程方式,方便居民,也杜绝此类误会事情再次发生。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7-8-24 08: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