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虽然打算卖房走人了,但还是要把我在群里看到的信息吐出来,不吐不快。我在小区业主群看到,有个叫代**的人,公然公认自己在小区拿了一间房子开店做生意,好像不要钱的,自己用来开男女店,就在物业旁边。那边难道不是物业公共房么属于私人所有么?还是属于全体业主。如是属于全体业主公共房,为什么可免费用?为什么业委会和物业都不管不问?也不跟我们业主说?群里的聊天大家都看到了,只是没人愿意说出来,我想说小区是不是所有公共用房,任何人都可以免费拿去用来做生意?
请相关部门仔仔细细调查调查,看是否属实?
1、他所使用的门面房,是属于大家的公共房还是个人私有的?
2、如属于公共房,那为何是免给他人开店?还是因为他搞定了物业与业委会的领导?
3、听邻居说好像这位代**业主,还是业主代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我们从来没看到小区有公示业主代表名单。如果真是业主代表,那这“代表”代表啥呢?就是为了给自己谋取私利么?
以上,请各职能部门查核,给我们小区业主一个说法。
以下是小区业主代表群的截图: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告知物业,并督促尽快给出合理解释,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您可直接上物业处进行咨询。相城区黄埭镇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告知物业,并督促尽快给出合理解释,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您可直接上物业处进行咨询。
相城区黄埭镇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2018-7-3 15: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