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吴江区便民服务员回复了我前几天发的帖子,违章建筑问题。我有几个疑问请解答:
1.2017年3月2日朱**停工然后补办相关手续,什么手续?手续齐不齐?我们四邻有没有签字?手续我们能不能看到?
2.(5月7日同意将超出房屋高度的墙体进行拆除,因房屋三层楼面已浇筑完毕,拆除难度相对较大,强行拆除对整体房屋影响较大,故拆除相关墙体后,后檐滴水经处理后最终高度约为9.1米)强行拆除对房屋影响较大就可以不拆了?那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拆除相关墙体后最终高度为9.1米,9.1米就不是超高?国家规定8.8米是给你们看的还是给我们看的?这样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无物的行为你们也纵容?
3.(朱**原房屋最南围墙角为圆角,新房为方角,存在占用公有面积情况,后经村委工作人员上门调解后,已经切割完毕)稍微切割下你们就以为切割完毕了?有没有经过实地测量?二楼平台都延伸到路边了,切割了吗?还是我家造个房子,地基小一点,二楼可以无限延伸到所有公有地上?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您反映的事宜,经北厍办事处党工委调查核实,朱**只拥有一户一宅,还有未拆的房屋宅基地属朱**妻弟戴**所有(戴**有宅基地证);未经国土局、建设局审批私自新建房屋且无四邻签字,属违法违建,经北厍控违办及村委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后,该户于2017年3月2日开始停工,并通过村委补办相关建房审批手续;经村委工作人员实地测量,朱**新建房屋最到点为10.35米,三层圈梁点为9.55米,已经超过规定的8.8米,经过村委多次劝说教育,该户于5月7日同意将超出房屋高度的墙体进行拆除,因房屋三层楼面已浇筑完毕,拆除难度相对较大,强行拆除对整体房屋影响较大,故拆除相关墙体后,后檐滴水经处理后最终高度约为9.1米;朱**原房屋最南围墙角为圆角,新房为方角,存在占用公有面积情况,后经村委工作人员上门调解后,已经切割完毕。北厍办事处信访工作人员及北厍东方村委会工作人员均已多次当面将处理经过及答复结果告知市民。谢谢您的关注!
2017-8-1 19: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