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人原因资料不全,2014年拿的房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拿房时所以费用已缴纳开发商及代办公司,有相关收据。目前小孩报名幼儿园需要提供契税发票,请问,契税发票到哪儿领取?还是说必须要资料齐全才能开具发票?
市地税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属于在交房时将契税款项交由房产开发商代为办理契税缴纳事宜。根据契税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税法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委托房产公司代为办理契税申报和完税。购房者委托房产开发商办理契税申报和纳税,属于一种合同委托行为,具体代理事项由纳税人和开发公司自行协商约定。您让开发商或办证公司代办契税是您和他们之间的委托与被委托关系,您把钱交给他们并拿到收据不代表您已经完成纳税义务,您或者代理人必须将税款交至税务部门入库才完成纳税义务。一方面您可以拨打我们的咨询电话0512-68256595了解一下您交的税款是否已经交至税务部门,另一方面您也可以向开发商或办证公司了解税款是否已交至税务部门。在证照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纳税人即可到我区驻房产交易中心契税窗口(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锦峰大厦5楼)自行申报,窗口税务人员会辅导纳税人完成契税申报事项。所需材料如下:房屋交易信息告知书、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单元首次登记信息表(原房屋初始登记证)、身份证、结婚证各一份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也须带好,需要进行核对)。感谢您对地税关注的理解和支持。
2018-5-28 00: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