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新村交付的毛坯房加装太阳能装置,
说报价4900多,便宜给百姓只要出4000元即可,
这样的装置,在本人及其他渔民看来,实属多余且累赘。
该装置是否为常熟市政府必备之配置,如无必要,请取消,退还百姓这多余的4000多块钱,
如有必要,请出示政府相关文件?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渔民911”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辛庄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根据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之规定,十二层以下住宅需按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该太阳能装置的采购安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27 15: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