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处于吴江区盛泽镇东泾桥43号的东泾公寓,物业公司会同居委会,镇物管办,及不知道成立于何时何地的业主委员会,明目张胆将本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地面车位出租!造成广大住户意见极大,剥夺了占一半以上业主停车的权力!
请问如此操作,咨询过每位业主意见没有?最起码需要每位业主签字认可吧?现在很多业主,车不能进小区,请问物业公司,包括社区居委会,镇物管办可有处理意见?
相信相关单位及部门不仅仅会制造问题,也能够妥善解决问题吧?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对于您反映的情况,经社区联系物业确认,物业表示:1.关于业主委会成员是居民选举产生,经大部分居民同意的,居民可至物业查看相关记录。2.经社区和物业交涉,物业表示车位的划分是大部分人同意的,目前100多车位已全部租出,如居民认为大部分人反对车位的划分,可联名写申请至居委会(联名人数需过半),居委会以此申请再和物业交涉。谢谢您的关注!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镇建设局物管办有什么权利剥夺我进小区停车的权力?谁授予他们有这样的权力?
客观上镇物管办/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部分成员滥用职权帮物业的乱收费站了队,人为制造了住户间的矛盾,如果事件进一步发酵,酿成流血事故,该谁这个负责?
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凭什么这一系列操作及收费?物管办/社区不叫停所为何来?另外小区一旦发生火警,消防车能否进得来?镇物管办/社区居委会本该是维护业主利益的,现在站在物业立场上帮物业涨物业费/收车位费是否属于滥权渎职?物价部门哪里去了?
2018-8-5 23: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