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劳务公司派遣至单位工作10年,未休过年假,现在快退休了,可以要求补年假待遇吗?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您单位不安排您休年休假又不依照上述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请拨打12333或者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11-19 12: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