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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虞锦城金枫物业怀疑私分业主物业款

2024-1-29 21:33:4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为什么同样是中南开发的楼盘,同样的物业(金枫物业),中南锦城不装修的房子享受物业费7折的优惠,但是中南虞锦城同样是不装修的房子要全额缴物业费,多出来的钱是不是被中南虞锦城金枫物业的管理人员私分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天气太好了”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住建局、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缴纳,优惠期超过24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经了解,该小区业主房屋交付后未使用的,告知物业企业后,物业服务费按7折缴纳。您可直接与物业企业了解,联系电话:15806231908。 感谢您的关注。
2017-7-10 08: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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