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8年3月全款购买了吴中区万达晶座(吴中石湖西路188号)2305室房屋。现就万达晶座房屋性质及规划用途,要求住建局及规划局分别正面回答,主要两点:
1,万达晶座该项目(详细情况看下面备注)性质是什么,具体到细分类?用途又是什么?不要只回答商业性质,这个我们都知道。
备注:
建设位置:吴中城区石湖西路北侧、友新路东侧
建设项目名称:苏地2013-g-85号地块b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20506201400255
2,回答了第1个问题后,请帮老百姓确认法律问题,万达晶座该项目是否可以以公寓形式出售?也即,在产权期限内,业主可以一直住人?
请住建局及规划局帮助老百姓确认以上两个问题!老百姓辛苦钱买来的房子不明不白,给你们提供点信息:万达晶座对外销售一直是公寓,我们老百姓买来是自主或者出租的,若这个房子法律上不能住人,那就是要老百姓的命!
所以,请尽快帮助老百姓确认上述两个问题!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核,苏地2013-g-85号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其中b区甲级写字楼的地上建筑功能为商务办公。吴中区规划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经查,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楼幢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和销售依据),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具体楼幢的商品房用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均有相关描述。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此房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住房,可以一直居住
请相关部门解答疑惑
买的时候,销售给带看的样板间也是公寓,当时还可签订酒店代租托管。作为普通老百姓,丝毫没想到怎么拿房就变成办公楼了,还听说不能住人,到底能作为公寓出租吗?
同为被欺瞒的业主!不交钱不让验房,结果基本的防水都是大问题,居然连用地性质都涉及瞒骗,万达必须对业主提出的问题逐一解释!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给出说法和处理意见!
可以住人的,你住人没人管的,他们为了报批方便,只能批办公用地,用地性质是商业办公用地。
那我只能告诉你你不是很专业,你自己查查商业办公用地还可以住人?再查查现在有多少类似的事件被城管直接收拾掉了的的。。。
希望可以得到正面直接的回复并给出解决方案。
1.之前说的大窗户,结果拿房的时候窗户少一半,影响通风
2.同样的朝西方向,而且楼层还比自己好,别人去年五月份买的才一万二均价,我去年四月份早买的反而要一万四,还多贴了七万块钱。
3.交了四万块的团购费,也没有显示在购房合同里面,导致购房合同均价变成1.2万多。这是阴阳合同,变相加价逃税吗?
4.公摊面积太大,合同上买的是41.78的面积,显示建筑套内面积是28多,结果量房的时候只有24多,少了将近四个平方,这样算得房率只有59%
5.入伙通知书给我的时候,开发商还让我补0.01平方的差价,说现在购房面积变成41.79。这样合理吗?
6.每户不动产收费550,产权代办费600,他项权证550,这样合理吗?
改造后遗症,为什么后来改造也想通不通
希望政府可以给我们广大业主一个交代,而不是顾左右而言他,互相踢皮球,推脱责任!吴中万达晶座到底是什么住房性质。
我们要相信政府,政府一定会为我们老百姓做主的!
样板房就是公寓,所有宣传都是公寓,但是房屋性质不一定是公寓,写字楼!欺骗消费者!
1000户业主在等待政府部门的回答,如果涉嫌欺诈消费者,就要追查开发商法律责任,广大业主不能随便被糊弄的。
房屋性质和销售宣传的不一致,还存在开发商卖房后不按规划建设私自将办公楼改建设成公寓,然后逼迫业主在拿房时签订改造合同(不签不给交房),造成实际室内面积变小,房屋如果出租住人存在被整治的风险。请有关部门能明确下,销售名为万达晶座,备案名为吴中城市生活广场的这个房子,到底能不能像公寓那样出租住人?产权到期后能否正常续约。
涉嫌虚假宣传,所有样板房都是按照公寓做的,里面有床、桌子、厨房等,也是因为信任万达的品牌才购买的,没想到搞到最后就不是个公寓。欺人太甚
网友:
您好!经核,苏地2013-g-85号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混合用地,其中b区甲级写字楼的地上建筑功能为商务办公。
吴中区规划局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经查,该项目已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相关楼幢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标的物)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和销售依据),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具体楼幢的商品房用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均有相关描述。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11-4 20: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