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是沙钢转炉一车间的一名普通工人,入厂已经十余年。他于2017年5月11日晚上班路上(夜班)在厂区内因坡道上有散落的煤渣导致电动车侧滑摔倒,导致右肩胛骨断裂并严重错位,随后其又忍着伤痛坚持上完那个班次(因其所在班组人员缺少,无法调班)。下班后立即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动了手术,右肩镶嵌医疗复位钢板一块),并向车间上报受伤情况(此时据事故发生未满24小时)。住院期间车间回复已帮我父亲办理好工伤手续,保留好医药费用发票,让其安心修养,车间内已经对班组进行了安全事故考核,开展了安全事故教育会(沙钢只要是出了事故,必定对出事班组全体成员进行考核,扣分、扣奖金,所以这一点班组所有成员都可以作证)。休养期间每月的工伤假条按时开具,劳务科并没有提出异议。可是到了7月份办理工伤报销时,却接到厂内通知,告知我父亲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原因是未报警,说厂内2014年已出具工伤认定文件,下发至各车间。但是我想请问,我父亲作为一名普通工人,怎么会接触到这类文件?厂中也未有集中组织学习过此类文件,如何知道工伤认定的手续?况且当时车间已经表态工伤手续已经办妥,现在沙钢厂劳动科说我父亲无法认定工伤,医疗费只能通过职工医保进行报销,和沙钢厂没有关系,之前的工伤假算是我父亲个人请的病假。
我想请问贵集团,工伤手续认定失败厂内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一句简单的社保中心不肯认定就可以不了了之了?如果只是简单的骨折之类的小伤,你们糊弄也就算了,可是动到了手术,镶嵌了钢板,取出的时候又是一次手术,又是长期的请假,难道这个也能算个人病假?
作为一个张家港人,每次提到世界500强企业沙钢集团的时候,都会产生一股自豪感,但是发生了这类事件后,并看到了作为500强企业这样的担当后,我却感到羞耻。就算年产值那么高又有什么用?有品德效益的企业是次品,有效益无品德的企业是危险品!为自己创造经济效益的员工都无法抚慰,让其心寒,那作为庞然大物的他对于社会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希望你们自己好好反思,虽然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经济是重头,可是你们不要忘了什么才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我相信和贵企业发生类似的劳动纠纷的不止我们这一个普通的家庭,你们也不惧怕我们这个普通的家庭,但是请你们拿出企业的担当作为,还职工一个公正的处置方式。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您好!请告知工人姓名,以便部门核实处理,感谢您的关注!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现答复如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事实劳动关系有效证明; (二) 受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要复印); (三) 受伤病历资料复印件(如:初诊病历及其封面、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鉴定书)复印件。 职工无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关系有效证明的,应先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科)申请劳动关系仲裁。之后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结付工伤待遇。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1 10: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