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公司一个员工试用期离职,老板不发应得工资,最后不了了之。
最近想让老板跟我签试用期合同,屡次推脱不给我签,眼看试用期快过了,自己合法权益没发保障,如果离职,但心到时候老板钱也不给我发工资,到时候找谁投诉?
目前不想透露公司信息,只想防患于未然,请问相城劳动局的领导,如果到时候有必要,能否派工作人员跟我上公司调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如果单位确实存在侵害当事人权益的行为,请当事人携带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在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与投诉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至区劳动监察大队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书。待材料齐全后,区劳动监察大队将按规定处理。
相城区人社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2017-9-15 1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