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产证中有父母1%的产权,另外是我们夫妻儿子加起来99%,购房时房产价值为153万,1%的产权价值为1.53万.另外当时购房中我们夫妻申请了公积金贷款21万(我是园区公积金,我妻子是市区公积金).现父母将1%产权交易给我们,就为了这1.53万我就要把所有的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吗?交易前后贷款人并没有发生变化,我认为现在政策是不是不大合理,给我们造成太多不便.请问有没有什么便捷的方法不用涉及到提前还贷?谢谢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你反映的直系亲属之间房产交易过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房屋上设定有他项权利的,则需要先办理他项权注销登记,提供他项权证、申请书、注销证明。否则,是不能办理房产交易过户的。关于:“他项权注销登记”的问题,请直接咨询货款的银行、公积金中心。
2018-8-8 12: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