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331整治,为什么新区馨泰花园车库住人这样安全隐患不清理,如40幢车库就住四家,物业清洁工,捡破烂的,扫地的两不耽误。重大安全隐患,难到新区出的安全事故还不嫌多吗?新港物业的不作为,明知故犯!不顾业主安全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社区已对车库住人情况进行劝阻,同时督促新港物业馨泰花苑管理处做好管理工作。【狮山横塘街道】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针对你反映的情况,馨泰花园物业管理处已多次与车库租户进行了沟通劝说工作,要求租户不要影响周边其它业主的日常生活,并向租户宣传车库住人存在的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处也已多次向相关部门报告馨泰花园车库出租的情况,今年物业管理处仍每两个月书面将小区车库出租情况进行上报,最近一次上报时间为:9月5日。物业管理处会继续将此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具体情况您也可咨询项目负责人袁经理,联系电话:68254907。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
车库使用权在于业主,不属于任何其他单位,所以车库用来做什么,比如住人,别人管不着的,除非从事商业活动,才涉及到相关监管单位。
房子规划用途是什么,只能用来做什么。否则区分房屋用途干什么。
民居不能生产,车库不能住人。
集中督察市民投诉举报热线
第一督察组:
吴中区65138876
第二督察组:
园区15850246391
第三督察组:
姑苏区68723305
第四督察组:
高新区69583383
第五督察组:
相城区66183112
有产权的车库法律上使用权在于产权人,他用来做什么,只要不违法的行为,都不违反规定,都有使用人自己决定,不受法律强制!你懂不??!!只能劝阻,听不听是他的事。
关于车库能不能住人,其实苏州在08年就有规定《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车库是不准住人的!!2011年10月1日实施的《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也同样有规定车库不准住人。18年6月苏州对11的《条列》进行了修订,已经于7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条列12条明确规定,车库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不好意思,住车库的有很大一部分是老年人,其中不乏行动不便的老人,他们为了出入方便、与子女相对不干扰,又不影响互相照顾,自愿而又乐意住车库,子女叫他们住楼上去都不肯,而车库也是自己家的,而非出租的,这是个社会性的事情,不是你说不能住就不住的,加上关键是没有经营或违法行为,别人根本管不了
能不能住是有条列规定在那,的确不是你说能就能,我说不能就不能!!关于你说的住的是老人,这个在新区的小区,特别是拆迁小区的确是普遍现象,根据新的条列描述,很明显也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不过这并是大部分,占50%已经很不错了!楼主反应的情况很明显是出租车库。
有条列规定,就不存在管不了的问题,只存在某些部门管不管的问题!怕麻烦,无政绩这才是根本!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的情况,馨泰花园物业管理处已多次与车库租户进行了沟通劝说工作,要求租户不要影响周边其它业主的日常生活,并向租户宣传车库住人存在的安全隐患。物业管理处也已多次向相关部门报告馨泰花园车库出租的情况,今年物业管理处仍每两个月书面将小区车库出租情况进行上报,最近一次上报时间为:9月5日。物业管理处会继续将此情况向相关部门反映。具体情况您也可咨询项目负责人袁经理,联系电话:68254907。
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站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
【新港物业】
自家老年人住不妨碍,你可以自己实地来看看,就馨泰花园40幢下面住了四家人,全是租客,拾垃圾的。别拿事说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安全隐患
车库不能住人确实明文规定,但是车库属于私人物业,想监管到位,确实有难度,尽力而为吧
不好意思,住车库的有很大一部分是老年人,其中不乏行动不便的老人,他们为了出入方便、与子女相对不干扰,又不影响互相照顾,自愿而又乐意住车库,子女叫他们住楼上去都不肯,而车库也是自己家的,而非出租的,这是个社会性的事情,不是你说不能住就不住的,加上关键是没有经营或违法行为,别人根本管不了[/quote]车库不仅住人,还用罐装煤气,甚至将楼上的燃气管引入车库,等把楼炸了,其他人的损失谁来赔。
2018-9-11 22: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