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市政服务集团(采购方)委托苏州捷信招投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代理招标的编号为:szjx2017-y-g-001(苏州园区公园保安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为:园区公园保安服务,本次招标存在以下几点违规行为,请相关单位认真调查。排斥保安服务企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1.关于类似业绩:我们咨询采购方未给我们做出明确解答,并且以合同未履行结束,拒绝给上一轮本项目履约的的保安企业开具类似业绩证明。注:合同与2017年06月30日已经履约结束,是由于业主方原因要求补充1.5个月,此做法明显排斥保安服务企业。涉嫌违规。2.关于资质:招标文件上网后,公安部门电话提醒过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单项保安服务,排斥保安物业企业,不限制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严重违规,开标后反映至财政监管部门,业主方,招标公司,并列举了公安部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财政局关于保安服务采购的通知》文件。但是得到的回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也与采购方及代理公司公告的保安服务内容存在很大差距,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公园保安服务方案内容包含公园交通管制方案、公园设施管理方案、公园停车秩序管理方案、公园公共秩序管理方案、公园偷盗处置方案、沿湖安全管理方案(含涉水、夏季游泳劝阻管理)、保安培训方案(含安保培训计划、保安每月操练计划)、节假日管理方案、市容环卫系统保安配合管理方案(含保安人员定位配合管理、保安巡更配合管理)、保安安全管理方案、服务期间保安与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这十一部分内容。另:本次开标的保安服务在2015年招标编号为(szch2015-y-g-027)采购时在招标公告的第五条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里明确要求:5.2投标人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本次招标和上一轮招标的保安服务内容完全一致。3. 于评分条款:招标公告上网后发现,业主方采购的保安服务内容属于纯保安服务,但是却未限制物业服务企业投标,并且设置了对排斥保安服务企业的逐项评分条款,例如:a.项目经理所管理的项目获得由地级市及以上政府住建部门颁发的“管理优秀项目”荣誉两年工作经验,保安服务企业隶属公安部门管辖,不可能有住建部门的荣誉。b.有国家级政府住建部门或政府公安部门颁发的荣誉,公安部门不同于住建部门,从来不颁发任何荣誉给保安服务企业。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九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综上所述:希望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做出合理处理决定,否则我们将向更上一级部门反映,同时保留行政诉讼的权利。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市政答复:一、关于类似业绩
本项目开标时,相关合同并未履行结束且无法证明其是否已合格履行,故无法对正在履行的合同开具类似业绩证明。本轮公园其他招标项目同样未对正在履行的合同开具类似业绩证明,因此并无排斥保安服务企业的行为。
二、关于资质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条件中并未设置排斥保安服务企业的条件。
三、关于评分条款
政府公安部门有表彰保安公司的案例,如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先进保安员表彰大会”至今已举办了四届。因此,评分条款并未排斥保安服务企业。
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9-4 08: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