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号上午10点10分左右,在留园路400号,我有急事到单位拿东西,就把车子临时停在了单位门口,我的老婆和孩子留在了车内,车窗也没有封闭,后来城管员给贴了一张罚单(编号wtgs20170900944),为什么人在车内还要贴罚单,为什么不先提醒告知?这符合正规流程吗?单位对面就有公安视频监控,可以查询真相。罚单上的执法人员:刘**、包**。请贵部门给与答复!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我们已将市民诉求告知属地城管执法中队,中队回复:城管中队队员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执法查处的,市民反映的该车辆确实存在不按规定在城市人行道上停放行为,属于正常执法。在此提醒驾驶人要将车辆停放于合规场所或路边车位上,不要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板等违规地点。
2017-9-4 16: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