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合同内约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房90天内的,会从原通知交房的第二天起按我支付总房价每天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交房日止。昨天打电话12345,地产给我回复了,说是违约金算到2018-2-14,说是那天备案通过的违约金就算到那天。然后12345就不管了,我现在附上合同,请政府看看,这无耻开发商随地大小便的说一句,合同约定就不作数了?请问谁给你们的权利???还是官商勾结这事就不管了???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巴城镇答复如下:经了解,凤和园二期于2018年2月14日交付备案完成,违约赔偿截止至交付备案完成之日,针对诉求人反映的情况,我镇阳澄湖房产公司正在研究讨论,近期将公布违约赔付方案,详情可咨询我镇阳澄湖房产公司,联系电话:0512-5765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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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回复?好多天了吧?
2018-3-23 09: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