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部门人员:
我是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已在广济医院住过好几次院,需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我是吴江户口,目前想办特困人员认定,请问办理特困人员认定需要哪些流程,需要残疾人证吗?如需要,怎么办理残疾人证?感谢以上问题回答,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残联确认,精神类残疾评定需要精神类专科医院(该市民就诊的苏州广济医院符合要求)诊治满一年以上。如需评残请先至户籍所在社区填写评残申请,经社区和镇残联审核盖章后,携带评残申请、相关病历、户口本、身份证、三张两寸照片于每周四上午或者每月10号上午至吴江区康复医院进行精神类残疾评定。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民政局核实,根据《苏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苏政民规〔2017〕1号)第四条:具有苏州市当地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当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四)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一)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二)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不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四)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申请程序请咨询所在镇民政科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区民政局联系电话:63980620、63980607。谢谢您的关注!
有没有"精神残疾证"几级,二是最好有第二张残疾证双保险才有希望评上?
2018-11-25 18:34:49